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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金報訊(通訊員 陳文錚 記者 華微珍)不顧後果的行為是很可怕的。餘姚的林某與人競標一項溪道整改工程,因為自己落標而嫉妒他人中標,竟然故意開車撞對方的車,造成對方車輛損傷嚴重。昨天,林某受到了法律的嚴懲,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。
  越想越氣開車猛撞
  林某,今年32歲,長年從事工程承包生意。今年3月,林某得知自己競標的一項溪道整改工程由競爭人葉某中標,眼見這180萬元的單子落入他手,他就找到葉某商量,希望葉某能將工程轉讓給自己,但被葉某一口回絕。
  林某在生意場上總是如魚得水,這次竟然被葉某瞧不起,於是心生怨念。雙方談崩後,葉某駕車離去。林某開車尾隨葉某的車輛,車距一直保持著二三十米的短間距,林某覺得這樣葉某能看到有車尾隨就會感到害怕,藉此給葉某一些壓力,希望葉某能夠將工程轉讓給自己。就這樣,林某跟著葉某的車子一直行駛了幾十分鐘。
  途中,林某的電話響了,他接起電話,原來是合伙人宣某。“我們競標的事情怎麼說了?”對方問道。“哎,別提了,被葉某的公司拿走了。”林某是滿腔怨氣。掛斷電話,林某越想越氣,在一個紅綠燈口,他心一狠,猛地一踩油門,自己的車子就猛地往前沖,只聽“砰”的一聲響。林某還不死心,接連又撞了兩下,這才把車停下來。許是沒有掌握好車速,林某車內的安全氣囊也被撞得彈了出來,林某也感覺有些眩暈。
  事後偽裝交通事故報警
  林某趕緊下車查看兩車的狀況,發現葉某的車尾被撞得凹了進去,後車窗玻璃整塊掉了下來。由於透過車窗看不清葉某的情況,林某使勁敲打窗戶讓葉某下車。此時的葉某也嚇壞了,見到林某使勁拍打窗戶,以為林某又有什麼詭計,關著窗戶不肯出來。
  林某怕公安追究自己的責任,認為可以將現場偽裝成交通事故現場,於是打電話報了警。
  經過警方的多次傳喚詢問,林某最終還是將事實坦白了。
  而林某的故意撞擊導致葉某車輛嚴重受損,損失價值達3.3萬元。事後,林某向葉某進行了賠償,包括車輛維修賠償及相關補償,總計9萬元。
  昨天,餘姚法院審理此案。“法官,這件事我很後悔,我當時是自己衝動了,沒想到有這麼嚴重的後果。”法庭上,林某重覆著這幾句話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林某故意毀壞公民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。最終,法院判處林某有期徒刑兩年,緩刑兩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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